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政策有明确的适用条件、扣减顺序和期限要求。企业和个人要把条件看清,才能确保政策落地。
一、两类受益主体
| 主体 | 优惠内容 |
|---|---|
| 退役士兵本人创业 |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在规定期限和限额内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 | 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可按人数定额扣减相关税费 |
两类政策不能叠加享受同一人员的优惠。
二、企业招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通常需要同时满足:
-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相应证件);
- 与退役士兵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当月起开始享受;
- 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 3 年)按实际招用人数计算扣减。
三、扣减标准与顺序
扣减是按人数、按年定额计算的(具体金额以现行公告为准),
扣减的税费依次为:
- 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
- 企业所得税
按顺序扣减,一项不够扣的结转到下一项;
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
四、个人从事个体经营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在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扣减期限同样有上限。
需要注意:
- 需要留存退役证件等证明材料;
- 扣减顺序同样是从增值税及附加开始;
- 与企业的招用优惠不能同时享受同一人。
五、办理与留存
- 备案/申报:按规定办理信息报告或在申报时填报减免事项;
- 留存备查资料:
- 退役证件(证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
- 劳动合同
- 社保缴费记录
- 招用人员名册与变动记录
六、常见出错点
- 时间点算错:起点是"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当月",
只签合同未缴社保不能起算; - 顺序搞错:必须先扣增值税及附加,再扣企业所得税;
- 重复享受:同一人员既算企业招用又算个人创业;
- 中途离职未更新:离职次月起应停止计算该人额度;
- 资料不全:证件或社保记录缺失,核查时无法证明。
政策落地细节存在地区差异。杨凌、武功、周至、眉县、扶风等县区的企业在实际适用中,建议以陕西省及杨凌当地主管部门的执行口径为准,遇到不确定的情形先咨询再操作。
小结
这项政策对用工规模稳定的企业是实在的减负。
建议人力资源与财务信息打通:入职环节就识别是否属于优抚对象,
把证件与社保记录一次性归好档,申报时就不会错过。
常见问题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涉及哪两类主体?
两类:一是退役士兵本人从事个体经营,二是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两类政策不能叠加享受同一人员的优惠。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要满足什么条件?
通常需要同时满足: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相应证件);与退役士兵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 3 年)按实际招用人数计算扣减。
扣减标准与顺序是什么?
扣减是按人数、按年定额计算的(具体金额以现行公告为准),扣减的税费依次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按顺序扣减,一项不够扣的结转到下一项;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