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本身不复杂
企业在规定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这项政策目前已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今年和明年都在范围内。
对打算上设备、扩产能的企业来说,这相当于把未来几年的折旧一次性抵减当期利润,现金流上的意义比税率优惠更直接。
三个时点必须分清
第一是"购进"的时点。 政策看的是设备什么时候购进,不是什么时候付款、也不是什么时候投入使用。以货币形式购进的,一般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分期付款或赊销的,按设备到货时间确认。
第二是"投入使用"的时点。 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一次性扣除虽然不走折旧,但当期费用的归属仍然要看实际投用情况。年底买了但没到货、没安装,会计上如何处理要提前想清楚。
第三是申报的时点。 一次性扣除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时统一处理。如果前三季度没享受,汇算时仍然可以调整,不必因为错过预缴就放弃。
三个容易踩的坑
一是把"单位价值"算错。 500 万元是单台、单套的价格,不是一批设备的总价。买十台各 40 万的设备,每台都在限额内,可以分别适用;买一套 600 万的产线,就超过了。
二是把房屋建筑物算进去。 政策限定的是"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厂房、办公楼不适用。
三是会计和税务处理不一致没做记录。 会计上仍按年限计提折旧,税务上一次性扣除,会形成税会差异,需要在申报表中做纳税调整,并在后续年度做相应转回。这个差异要建台账,否则第二年容易漏调。
年底前要不要赶这一波
判断标准不是"能省多少税",而是这台设备本来该不该买。为了抵税而采购,往往买到用不上的东西,反而是浪费。
如果设备确实是生产经营需要,那么安排在年内到货、取得发票、投入使用,可以让抵减落在今年;如果采购周期长、年底前到不了货,就按实际情况处理,不必为了赶时点而人为提前确认。
建议在 11 月前把明年的设备计划过一遍,把"必须今年上"和"可以明年上"分开,再结合今年的利润情况决定节奏。采购、财务、生产三方的信息要对齐,别出现设备到了、票没到,或者票到了、设备还在路上的情况。
常见问题
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本身复杂吗?
企业在规定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这项政策目前已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今年和明年都在范围内。
年底前要不要赶这一波一次性扣除?
判断标准不是"能省多少税",而是这台设备本来该不该买。为了抵税而采购,往往买到用不上的东西,反而是浪费。
